根据《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餐饮服务部、兰溪校区后勤服务中心关于洗涤剂、催干剂等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。
一、项目编号:hqtp2023017
二、项目内容:
1.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应适用于迈科、乐鹰等多品牌洗碗机;适用于密胺、pp、陶瓷、不锈钢等多种材质餐具的清洗。
2.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。
3.合同期限:2年。年采购量约为28万元,分批送货,数量按实结算。
序号 |
项目内容 |
基本要求 |
最高限价 |
1 |
洗涤剂、催干剂等定点采购 |
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|
28万元 |
三、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;
2.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;
3.未被“信用中国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4.谈判响应方的洗涤剂、催干剂有使用于迈科、乐鹰品牌洗碗机的成功经历。
▲5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四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
1.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和补充(更正、答疑、澄清)、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;
2.报名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2023年10月23日止(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,上午:8:30-11:30,下午:14:30-16:30。(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)
3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。详见浙师后勤网站本公告下面的相关附件《供应商报名须知》。
现场报名地点: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(老行政楼一楼105室)
4.标书工本费:200元/本,售后不退。
五、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
谈判响应人应于2023年10月24日9:3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交至指定地点: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后勤公司采购中心(老行政楼一楼105室),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。若有变化,另行通知。
六、谈判时间及地点
本次谈判将于2023年10月24日9:30时在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(如有变更,另行通知)。
七、谈判保证金
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。谈判保证金须在2023年10月23日16:00时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(需注明“谈判保证金”)。
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:建议采用银行现金、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,足额打入指定账号(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),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(如为打印件、复印件则加盖公章,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)。谈判保证金未以谈判人单位(个体为谈判人本人)账户支付的谈判保证金无效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承担。
八、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,接受谈判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,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,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,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。
九、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
浙师大采购中心网(http://cgzx.zjnu.edu.cn)、浙师后勤网(http://hqjt.zjnu.edu.cn)。
十、业务咨询
项目报名、文件发放、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: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,陈老师,0579-82292010
项目联系人: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,钱老师,电话:0579-82285636
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: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,俞老师,联系电话:0579-82287677
十一、谈判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
户 名: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
开户行: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
账 号:0188990181000139
采购单位: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
2023年10月13日
编辑:陈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