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本人申请、组织培养,拟吸收翁巧琳等4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、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,反映被公示人或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,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。
公示时间 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。
公示联系人:连菁,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:0579-82282524,邮箱:hqjt@zjnu.cn
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委员会
2024年11月7日